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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兴)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 兴 10ml*8支

清热解毒,宣肺化痰,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、汗出、微恶风寒、咳嗽、痰黄,或兼喘息、口干而渴。

¥28.05 (蓝卡会员补贴:¥0)

供货商: 华润

该药品只能在辽宁省内配送

商品编号:00004804

规       格:10ml*8支计量单位:盒

生产企业: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此药品由蓝卡药房提供

说明
【通用名】 (兴)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
【商品名】
【主治】 汗出   口干而渴
【产地】 黑龙江葵
【成分】 麻黄、苦杏仁、石膏、金银花等
【性状】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,久置有少量沉淀;味苦、微甜。
【适应症】 清热解毒,宣肺化痰,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、汗出、微恶风寒、咳嗽、痰黄,或兼喘息、口干而渴。
【用法用量】 】口服。一岁至三岁一次10毫升,一日3次;四岁至七岁一次10毫升,一日4次;八岁至十二岁每次20毫升,一日3次,或遵医嘱。
【不良反应】 大剂量服用,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
【注意事项】 1.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用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风寒闭肺、内伤久咳者不适用。5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7.服用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
【有效期】 36个月
【是否处方药】 非处方药
【市场参考价】 ¥28.05
【蓝卡诊所价】 ¥28.05
【蓝卡会员补贴】 ¥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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