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通用名】 | 布洛芬咀嚼片 |
【商品名】 | |
【主治】 | 牙痛 中度疼痛 |
【产地】 | 中美 |
【成分】 | 本片每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.2克。辅料为:甘纯露、微品纤维素、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、无水柠檬酸、香橙香精、阿斯巴甜、黄色素6号,微粉硅胶。硬脂酸镁。 |
【性状】 | 本品为橙色带斑点圆形片 |
【适应症】 | 用于儿童减轻中度疼痛,如关节痛、神经痛、肌肉痛、偏头痛、头痛、牙痛,也可用于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。 |
【用法用量】 | 口服,咀嚼后咽下3岁儿童 一次2片;4-6岁儿童 一次3片;7-9岁儿童 一次4片;10-12岁儿童 一次5片。若持续疼痛或发热,可间隔4~6小时重复用药1次,24小时不超过4次。 |
【不良反应】 | 1.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、转氨酶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耳鸣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紧张、嗜睡、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。2.罕见皮疹、过敏性肾炎、膀胱炎、肾病综合征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、支气管痉挛。 |
【禁忌】 | 1.对该药品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2.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。 |
【注意事项】 | 1.该药品为对症治疗药,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,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2.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:支气管哮喘、肝肾功能不全、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(如血友病)。 3.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:有消化性溃疡史、胃肠道出血、心功能不全、高血压。 4.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,肝、肾功能损害,视力、听力障碍,血象异常,应立即停止用药。 5.3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6.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 7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 8.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.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.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13.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、胸痛、气短、无力、言语含糊等情况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。 14.第一次使用该药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。 |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| 1.该药品与其他解热、镇痛、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,并可能导致溃疡。 2.该药品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,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,增加出血倾向。 3.该药品与地高辛、甲氨蝶呤、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,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,不宜同用。 4.该药品与呋塞米同用时,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;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,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。 5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【有效期】 | 24个月 |
【是否处方药】 | 处方药 |
【市场参考价】 | ¥13.39 |
【蓝卡诊所价】 | ¥13.39 |
【蓝卡会员补贴】 | ¥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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