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通用名】 |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|
【商品名】 | |
【主治】 | 肠外营养 |
【产地】 | 武汉 |
【性状】 |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。 |
【适应症】 | 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,包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。 |
【用法用量】 | 本品是一种高浓度溶液,不可直接输注。在输注前,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,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。1体积的本品应与至少5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(例如:100ml本品应加入至少500ml载体溶液),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.5%。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。胃肠外营养每天供给氨基酸的最大剂量为2g/kg体重,通过本品供给的丙氨酸和谷氨酰胺量应计算在内。通过本品供给的氨基酸量不应超过全部氨基酸供给量的20%。每日剂量:1.5~2.0ml/kg体重,相当于0.3~0.4g N(2)-L-丙氨酰-L-谷氨酰胺/kg体重(例如:70kg体重病人每日需本品100~140ml)。 每日最大剂量:2.0ml/kg体重。加入载体溶液时,用量的调整:当氨基酸需要量为1.5g/kg体重/天时,其中1.2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,0.3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。当氨基酸需要量为2g/kg体重/天时,其中1.6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,0.4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。输注速度依载体溶液而定,但不应超过0.1g氨基酸/kg体重/小时。本品连续使用时间不应超过三周。 |
【不良反应】 | 正确使用时,尚未发现不良反应。当本品输注速度过快时,将出现寒颤、恶心、呕吐,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停药 |
【禁忌】 | 严重肾功能不全(肌酐清除率<25ml/分钟)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。 |
【注意事项】 | 1.本品使用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碱性磷酸酶(ALP)、丙氨酸转氨酶(ALT)、门冬氨酸转氨酶(AST)和酸碱平衡。2.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,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。3.将本品加入载体溶液时,必须保证它们具有可配伍性、保证混合过程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,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。4.不要将其它药物加入混匀后的溶液中。5.本品中加入其它成份后,不能再贮藏。 |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| 本品只能加入与之可配伍的载体溶液中后一起输注,未发现本品与其它药物有相互作用。 |
【是否处方药】 | 处方药 |
【市场参考价】 | ¥137.26 |
【蓝卡诊所价】 | ¥137.26 |
【蓝卡会员补贴】 | ¥0 |
蓝卡(辽宁)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三经街2号金豪大厦8层电话:400-119-1011
网站备案:辽ICP备2020012694号-1 |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:(辽)-经营性-2020-0058
Copyright © 2025 蓝卡科技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