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部药品分类
全部药品
全部药品分类
全部药品
伊曲康唑胶囊(美扶) 0.1g*7粒

¥34.10 (蓝卡会员补贴:¥1.10)

供货商: 华润

该药品只能在辽宁省内配送

商品编号:13020052

规       格:0.1g*7粒计量单位:盒

生产企业: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
此药品由蓝卡药房提供

说明
【通用名】 伊曲康唑胶囊(美扶)
【商品名】
【主治】
【产地】 天津
【成分】 伊曲康唑
【性状】 本品为硬胶囊剂,内容物为类白色丸状小颗粒。
【适应症】 伊曲康唑胶囊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:①妇科:外阴阴道念珠菌病。②皮肤科/眼科:花斑癣、皮肤真菌病、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。 ③由皮肤癣菌和/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。 ④系统性真菌感染: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、隐球菌病(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),组织胞浆菌病、孢子丝菌病、巴西副球孢子菌病、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。
【用法用量】 为达到最佳吸收,伊曲康唑胶囊应餐后立即给药,胶囊必须整个吞服 1、念珠菌性阴道炎:每次200mg,每天二次,疗程为1天或每次200mg,每天一次,疗程为3天; 2、花斑癣:每次200mg,每天一次,疗程为7天;  3、皮肤真菌病:每次100mg,每天一次,疗程为15天;高度角化区(如足底部癣、手掌部癣)需:延长治疗15日,每次100mg,每天一次,程序为15天; 4、口腔念珠菌病:每次100mg,每天一次,疗程为15天; 5、真菌性角膜炎:每次200mg,每天一次,疗程为21天; 6、对于一些免疫缺陷病人,如白血病、爱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,采用伊曲康唑胶囊治疗真菌感染时,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会降低,剂量可加倍。 7、甲真菌病:  1)冲击治疗:每次200mg,每天二次,连用一周为一个冲击疗程。对于指甲感染,推荐采用两个冲击疗程,每个疗程间隔3周;对于趾甲感染,推荐采用三个冲击疗程。每个疗程间隔3周。  2)或者采用连续治疗:每次200mg,每天一次,连用三个月。  本品从皮肤和甲组织中清除比血浆慢,因此,对皮肤感染来说,停药后2-4周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,对甲真菌病来说在停药后6-9个月达到最理想的临床和真菌学疗效。 8、系统性真菌病:根据不同感染选择不同的剂量用法,详见下表适应症剂量平均疗程备注曲霉病200mg每日一次2-5个月对侵袭性或播散性感染的患者增加剂量至:200每日二次念珠菌病100mg至200mg每日一次3周—7个月非隐球菌性脑膜200mg每日一次2个月—1年维持治疗(脑膜感染患者)每日一次炎隐球性脑膜炎200mg每日二次2个月---1年组织胞浆菌病200mg每日一次或200mg每日二次8个月孢子丝菌病100mg每日一次3个月副球孢子菌病100mg每日一次6个月着色真菌病100mg至200mg每日一次6个月芽生菌病100mg每日一次或200mg每日二次6个月
【不良反应】 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应中常见胃肠道不适,如厌食、恶心,腹痛和便秘。  少见的副作用包括头痛、可逆性肝酶升高、月经紊乱,头晕和过敏反应(如瘙痒、红斑、风团和血管性水肿)。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和Stevens-Johnson综合症(重症多形红斑),但后者的原因不明。已有重要的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,在接受伊曲康唑胶囊长疗程疗程(约一个月以上)治疗时,可见低血钾症、水肿、肝炎和脱发等症状。
【禁忌】 1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 2.孕妇禁用。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,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。 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孕妇禁用。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,但仍应权衡对胎儿有无潜在性伤害作用。  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。 【儿童用药】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,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,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。
【注意事项】 1.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,以及治疗过程中出现厌食、恶心、呕吐、疲劳、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,建议检查肝功能。如果出现异常,应停止用药 2.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,因而肝功能异常者慎用(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)。 3.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。  4.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,本品的排泄减慢,建议监测本品的血浆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。 5.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。 6.胃酸降低时,会影响本品吸收。需接受酸中和药物治疗者,应在服用伊曲康胶囊至少2小时后,再服用这些药物。
【是否处方药】 处方药
【市场参考价】 ¥34.10
【蓝卡诊所价】 ¥34.10
【蓝卡会员补贴】 ¥1.10
药品购物车 0件药品
我是医生 如何成为医生 医生能做什么 加入蓝卡诊所 更多特色服务
我是会员 咨询医生 如何签约 开处方药 转诊通道 FAQ
我是商户 加盟蓝卡 发布商品 支付 物流

蓝卡(辽宁)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三经街2号金豪大厦8层电话:400-119-1011

网站备案:辽ICP备2020012694号-1 | 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:(辽)-经营性-2020-0058

Copyright © 2025 蓝卡科技 All rights reserved.